为有效的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确保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总支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
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四、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
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系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逐一汇总。党总支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
党总支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做好发言准备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总支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三)民主生活会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定整改措施
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监督。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2.及时汇报
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
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